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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規五年內建10萬個充電樁 2016-10-27 11:43:44

摘要:記者10月26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已下發《河南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zhuan) 項規劃》和《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

  為(wei) 推廣電動汽車,我省出大招。記者10月26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已下發《河南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zhuan) 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和《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各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000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10萬(wan) 個(ge) ,滿足超過35萬(wan) 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我省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基礎較好,2015年生產(chan) 新能源汽車3.6萬(wan) 輛,占全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量的9.5%。去年全省電動汽車上牌量較上年增加9062輛,增長近8倍,呈爆發式增長態勢。但作為(wei) 電動汽車產(chan) 業(ye) 關(guan) 鍵環節的充電設施發展仍處於(yu) 起步階段,充電設施利用率低,商業(ye) 模式不成熟,政策配套尚不完善。
  規劃提出,我省充電設施建設要適度超前、互聯互通,分區域、分場所、分車型確定充電設施配置標準和比例。在鄭州、開封、洛陽、新鄉(xiang) 、焦作、許昌6個(ge) 省轄市加快發展,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於(yu) 1公裏;其他12個(ge) 省轄市為(wei) 示範推廣區域,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力爭(zheng) 小於(yu) 2公裏;縣城建成區根據需求合理布局建設公共充電設施。
  隨著電動汽車逐漸進入家庭,住宅區內(nei) 如何充電成了老大難問題。規劃要求,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hui) 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於(yu) 10%。高速公路服務區應配建同時滿足4輛及以上車輛充電需要的公共快充設施,到2020年基本覆蓋省域內(nei) 所有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城市公共快充站要同步建設,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建設1座公共充電站。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類集中式充換電站超過1000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10萬(wan) 個(ge) ,滿足超過35萬(wan) 輛電動汽車(標準車)充電需求。
  電動汽車作為(wei) 一種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充電設施建設會(hui) 催生新的商業(ye) 模式。規劃提出構建全省充電智能服務平台,大力推行“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推進電動汽車與(yu) 智能電網間的能量和信息互動,提升充電服務智能化水平。
  充電設施用電有優(you) 惠,對向電網企業(ye) 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ye) 用電價(jia) 格政策,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集中式和其他有條件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穀分時電價(jia) 政策,2020年前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河南日報 陳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