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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二期中標結果被廢 “領跑者”計劃背後悲喜不同 2018-04-03 10:50:23

摘要:3月27日,“國家能源局一紙通知,暫停了光伏領跑者(第三批)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等工作,並對該基地3月24日公式內(nei) 容不予認可”一事,在光伏業(ye) 界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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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3月27日),“國家能源局一紙通知,暫停了光伏領跑者(第三批)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等工作,並對該基地3月24日公式內(nei) 容不予認可”一事,在光伏業(ye) 界引起了軒然大波。
  根據這份題為(wei)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guan) 於(yu) 山西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國家能源局做出如上決(jue) 定的原因是“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未按國家政策以及領跑基地建設相關(guan) 規定和要求開展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工作。”
  之所以這一事件會(hui) 在光伏業(ye) 界引起軒然大波,究其原因“每年領跑者建設規模在全年光伏地麵電站指標中都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這使其成為(wei) 了光伏業(ye) 的兵家必爭(zheng) 之地。”一位不願具名的光伏企業(ye) 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而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工作,究竟如何違反了國家政策以及領跑基地建設相關(guan) 規定和要求?
  據《證券日報》記者多方采訪,業(ye) 內(nei) 普遍猜測原因可能是,“沒有按照優(you) 選規則計算的得分順序公式中標名單”;其二,“投資者多以超低價(jia) 中標,對製造業(ye) 可能形成壓力。”
  “領跑者”成兵家必爭(zheng)
  所謂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和基地建設,是一項國家能源局從(cong) 2015年開始,每年實行的光伏扶持專(zhuan) 項計劃,“領跑者”計劃將通過建設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範基地、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等方式實施。
  根據國家能源局相關(guan) 文件,“領跑者”計劃和基地建設的目的是以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產(chan) 業(ye) 升級、市場應用和成本下降為(wei) 目的,通過市場支持和試驗示範,以點帶麵,加速技術成果向市場應用轉化,以及落後技術、產(chan) 能淘汰,實現2020年光伏發電用電側(ce) 平價(jia) 上網目標。
  細究其中,在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項下,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又包括應用領跑基地和技術領跑基地,其中應用領跑基地通過為(wei) 已實現批量製造且在市場上處於(yu) 技術領先水平的光伏產(chan) 品提供市場支持,以加速市場應用推廣、整體(ti) 產(chan) 業(ye) 水平提升和發電成本下降,提高光伏發電市場競爭(zheng) 力;技術領跑基地通過給光伏製造企業(ye) 自主創新研發、可推廣應用但尚未批量製造的前沿技術和突破性技術產(chan) 品提供試驗示範和依托工程,以加速科技研發成果應用轉化,帶動和引領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市場應用。
  之所以說“每年領跑者建設規模在全年光伏地麵電站指標中都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以2017年我國新增地麵光伏電站裝機33.62GW為(wei) 例,8GW的領跑者基地規模,約占當年新增地麵光伏電站裝機的24%。
  事實上,伴隨光伏開發進程,優(you) 質的地麵電站資源將越來越少,而相對於(yu) 此,每年領跑者基地的開發規模確是固定的。此前國家能源局發布《關(guan) 於(yu)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要求,每期領跑基地控製規模為(wei) 8GW,其中應用領跑基地和技術領跑基地規模分別不超過6.5GW和1.5GW。基於(yu) 此,甚至業(ye) 內(nei) 有一種聲音認為(wei) ,未來光伏“領跑者”基地將成為(wei) 集中式光伏項目(大型地麵電站)的主要形式。
  除了占比大,資源優(you) 質,使得領跑者基地成為(wei) 了光伏企業(ye) “兵家必爭(zheng) ”之外,上述光伏企業(ye) 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領跑者基地備受追捧的另一原因是,其非技術成本要比一般的光伏項目開發低很多,“基於(yu) 地方政府的承諾與(yu) 支持,領跑者基地在土地、開發、並網甚至包括融資等方麵,都具有相對較低的成本,並且補貼也不會(hui) 遭到拖欠”
  “保送”個(ge) 別企業(ye) 入圍?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guan) 於(yu) 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guan) 要求的通知》,國家能源局應用領跑基地和技術領跑基地的投資企業(ye) 均通過競爭(zheng) 方式優(you) 選確定。競爭(zheng) 條件包括企業(ye) 投資能力、業(ye) 績水平、技術先進性、申請的上網電價(jia) (應用領跑基地)等。各入選基地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應將競爭(zheng) 優(you) 選工作方案報送所在地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由其在國家能源局指導下組織審核或論證後批複,基地所在地政府按批複的優(you) 選工作方案組織優(you) 選。應用領跑基地主要競爭(zheng) 應用領域領先技術的市場競爭(zheng) 力(上網電價(jia) ),兼顧技術先進性和其他因素;技術領跑基地主要競爭(zheng) 最新研發前沿技術先進性,兼顧預期市場競爭(zheng) 力(未來成本下降)和其他因素。基地的每個(ge) 項目各自競爭(zheng) 優(you) 選且每個(ge) 企業(ye) 集團隻能有一個(ge) 企業(ye) 參與(yu) 競選。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根據大同市政府2018年2月份發布的《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2017年競爭(zheng) 優(you) 選工作方案》,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組織成立專(zhuan) 家組和複核組,嚴(yan) 格根據工作方案實施優(you) 選工作,配合基地辦進行公示階段答疑等工作及後續相關(guan) 技術支持。大同市政府牽頭組建的光伏基地領導組辦公室的職責包括做好企業(ye) 優(you) 選標準、企業(ye) 申報情況、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結果等階段性成果的主動公開。
  如今,僅(jin) 憑國家能源局的《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guan) 於(yu) 山西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業(ye) 界也無法推測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企業(ye) 競爭(zheng) 優(you) 選工作,究竟如何違反了國家政策以及領跑基地建設相關(guan) 規定和要求。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共有5個(ge) 參與(yu) 公開競爭(zheng) 優(you) 選的項目,裝機容量均為(wei) 100MW,分布於(yu) 大同市左雲(yun) 縣、南郊區和渾源縣,按照此前公示名單,共有8家企業(ye) 中標(包括聯合體(ti) 中標)。
  而經過《證券日報》記者比對,這8家企業(ye) 中,僅(jin) 有2家此前沒有入圍2015年開工建設的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範基地。
  相關(guan) 記載顯示,大同光伏示範基地總建設規模為(wei) 100萬(wan) 千瓦,包括7個(ge) 10萬(wan) 千瓦和6個(ge) 5萬(wan) 千瓦的單體(ti) 項目。基地13個(ge) 項目於(yu) 2015年9月23日同步開工奠基,2016年6月30日基地項目全部順利並網。
  對此,有業(ye) 內(nei) 人士推測,不排除地方“保送”了個(ge) 別企業(ye) 入圍大同二期的可能性。“這就是沒有按照優(you) 選規則計算的得分順序公式中標名單,雖然這對企業(ye) 來說不公平。但對地方政府來說,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不願具名的光伏企業(ye) 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些2015年就在大同做項目的人,項目也做得不錯,政府自然與(yu) 他們(men) 建立了信任。”
  2017年5月份,大同市發改委副主任王明生公布了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範基地整體(ti) 驗收結果,在山西省發改委、山西省能監辦等單位組成的監督委員會(hui) 監督下,由大同市發改委組織,委托水電總院牽頭的驗收委員會(hui) 認為(wei) ,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範基地建設程序完善、工程質量合格,符合各專(zhuan) 項驗收要求;基地技術先進,主要設備全部達到了“領跑者”先進指標要求;基地建設成果達到了示範目標;基地階段性運行成果體(ti) 現了良好的運行水平。
  與(yu) 此同時,光伏也成就了大同,最新數據顯示,大同地區共有並網的光伏電站37座,總裝機容量179.33萬(wan) 千瓦,占全省光伏的32.1%,並網分布式電源共688座,並網容量達66.18MW,光伏比例在全省位居第一。
  “低價(jia) ”權重高令製造端承壓?
  盡管經曆了將近三年的時間,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切實促進了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產(chan) 業(ye) 升級、市場應用和成本下降,但與(yu) 此同時,其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困擾著業(ye) 界。
  其中,較為(wei) 突出的問題,則為(wei) “最低電價(jia) ”往往是中標的主要因素。據相關(guan) 媒體(ti) 報道,在領跑者其它7個(ge) 基地中涉及的33個(ge) 項目中,有21個(ge) 項目以最低價(jia) 中標。而盡管此番大同二期公示的中標企業(ye) 報價(jia) 並非最低(8家入選中標企業(ye) 申報電價(jia) 介於(yu) 0.40元/千瓦時—0.45元/千瓦時之間),但在部分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其仍然會(hui) 令製造端承壓。
  “如果按0.4元/度的投標電價(jia) ,測算模型中對高效組件的采購價(jia) 格設定為(wei) 2.4元/瓦-2.5元/瓦。這對第二批領跑者要求的組件而言(目前已經是常規組件),這個(ge) 價(jia) 格是可行的,但對310W-370W規格的第三批領跑者滿分組件,並且要在9月份開始供貨,三四個(ge) 月供完,無論是價(jia) 格,還是供應能力,都是幾乎不可能的。”一位光伏企業(ye) 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他分析認為(wei) ,“一些中標企業(ye) 是非製造業(ye) 投資者,而他們(men) 之所以集體(ti) 報超低價(jia) ,可能也是受到了一些製造端的誤導。而這可能引發的後果,就是‘領跑者’基地建設進程被一拖再拖。”
  如今,對於(yu) 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建設,是否能按計劃在6月30日前開工建設,並於(yu) 12月31日前並網,仍是未知數。(《證券日報》於(yu) 南)